固定資產貸款
發布時間:2016年12月31日
業務概述:固定資產貸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固定資產項目投資的人民幣貸款。固定資產貸款應按照“先評估、再審查、后審批”的原則辦理。其操作程序為:申請與受理→初步調查與項目評估→審查與審批→貸款發放與支用→貸后管理。
業務分類:固定資產貸款按用途可分為基本建設貸款、技術改造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其他固定資產貸款等。
基本建設貸款是指用于基礎設施、市政工程、服務設施和以外延擴大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為主的新建或擴建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的貸款。
技術改造貸款是指用于企(事)業法人以內涵擴大再生產為主的技術改造和更新項目的貸款。
房地產開發貸款是指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于建設對外銷售、出租等用途的住房、商業用房、綜合用房等房屋的貸款,以及向政府授權或委托的企(事)業法人發放的用于對外有償出讓或轉讓的土地開發項目建設的貸款。
其他固定資產貸款是指對上述用途以外的購建、購置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貸款。